本案中客户 光子医疗系统(专有)有限公司是我国主要的医疗行业理疗企业,为了扩大企业影响力和培育品牌效应,积极进行商标申请工作。
客户设计的商标photizo富有新颖与显著性,但是在商标局初审阶段因为近似问题被驳回,客户对驳回结果不服,我司协助代理该商标的复审事宜。
我司在案件分析中敏锐发现,商标局所列举的引证商标因为已经被他人提出异议,商标权利不稳定,特提出缓裁申请。后该引证商标果然被异议成功,被不予注册,商标权利丧失,不能当做引证商标使用,不能构成本案商标注册的在先障碍。
终于,我司观点得到商标局的认可,本案商标得以初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