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申请人鹿鼎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广西省历史悠久的卤味熟食餐饮企业,广受各界消费者的喜爱与青睐,为了打造品牌战略,保护知识产权利益,积极委托我司进行商标申请与注册工作。但是申请人设计的图形商标因为近似问题被商标局驳回。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司建议申请人继续进行商标复审,在案件分析过程中,我司敏锐发现,引证商标已经被撤销,不具有商标权利,不能当做引证商标使用,当然也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障碍。
终于,我司观点被商标局采纳,申请商标得以注册成功
本案中申请人鹿鼎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广西省历史悠久的卤味熟食餐饮企业,广受各界消费者的喜爱与青睐,为了打造品牌战略,保护知识产权利益,积极委托我司进行商标申请与注册工作。但是申请人设计的图形商标因为近似问题被商标局驳回。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司建议申请人继续进行商标复审,在案件分析过程中,我司敏锐发现,引证商标已经被撤销,不具有商标权利,不能当做引证商标使用,当然也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障碍。
终于,我司观点被商标局采纳,申请商标得以注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