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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第29329892号“mjamjam 及图”商标无效宣告成功

添加时间:2023-05-18 13:21:51   浏览次数:437  

 

本案中申请人 蜜吖咪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是我国经营多年的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已经在我国公众之中积累了大量的商誉和口碑,但是其一贯使用的品牌标志被香港兴然宠物营养公司给予了抢注,严重损害了客户的正当权益和进一步发展,为了即使止损,亡羊补牢,其委托我司对抢注人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积极进行维权活动。


我司在案件撰写当中,提出:

1、申请人作为该品牌的实际所有人与创建者,使用在先,可追溯历史久远,并且该品牌在国内广泛的宣传与推广中,并开设经营了众多的店铺,通过授权许可活动将其品牌进行了大量的授权与扩展,积累了大量的用户,并形成了较高的影响力与良好口碑,已经构成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在先使用。

2、其次,该品牌属于申请人基于对宠物叫声的进一步加工,充分体现了自身的新颖设计风格,与匠心独运,属于典型的臆造词汇,而被申请人争议商标与之高度雷同,难谓巧合,分明是出自复制与仿冒的恶意,妄图搭便车与蹭流量。

3、再次,被申请人先前基于工作与业务原因,与申请人存在大量的买卖关系,并成为申请人的代理人,对其早已熟知,其拥有极大的可能与嫌疑在接触到客户商标后将之进行了冒用与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4、申请人拥有对该商标的在先著作权,提供了著作权的登记证书以及原告、发表证据,且其发表时间显著早于争议商标的申请时间,所以申请人对该美术作品拥有无可争辩的在先著作权,如果争议商标继续存在,不但是对申请人权益的侵犯,也会造成广大消费者认知系统的紊乱与矛盾。


5、申请人通过对被申请人名下注册、申请的商标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与查询,发现其存在大量对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仿冒与复制,习惯性抢注与抄袭,构成了“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宣告无效。


不出意外,我司观点得到商评委的支持与认同,争议商标被予以无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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