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争议商标“VERAFIED”客户WG帝国品牌管理公司是国际知名的服装品牌,作为老牌服装设计品牌,其所生产的衣物行销各地,受到各国消费者的热烈欢迎,成为影响时尚的新元素。该客户产品早就已经进入中国市场,在内地拥有一定的知名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商标体系的构建与布局,该客户积极谋求在我国注册商标。但是在检索阶段发现其商标英文在我国国内已经捷足先登被自然人 邹征钱抢注,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客户立刻委托我公司对其商标提出无效申请。
我司在认真了解案情中,撰写申请文案,在申请过程中提出:争议商标与申请人“VER AFIED”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并且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争议商标构成恶意抢注。争议商损害了申请人在先著商标使用权。争议商标的注册与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易产生不良影响。被申请人屡次抄袭摹仿申请人商标,具有一贯恶意,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色,扰乱了正常的市场运行秩序,系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争议商标的注册。所以,申请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款第(七)款、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宣告争议应当无效。
除此以外,我司提交了申请人品牌在国内使用的大量证据材料,诸如宣传推广截图,有关媒体报道等,并出示了其在我国国内的注册证,证明其申请人在该国拥有的合法保护地位,并且是这一LOGO图形的原始涉及者,拥有无可争议的在先权益。
果然,我司观点得到支持,争议商标被商评委顺利无效,客户权益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