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回顾:
1、从显著性上看:图文组合商标的显著部分为文字部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2的显著部分分别为:素方一品、尚菲优品。
2、从呼叫上看:申请商标为“su fang yi pin”,首字发音为“su”;
引证商标1“shang fei you pin”,首字发音为“shang”
两商标在音节长度与首字发音上个各不相同,在读音上能清晰区分。
3、从图形轮廓上看:申请商标除图形外还带有英文字母,起到了重要的修饰、注解作用,从而造成整体观感的极大差异
二、审查结果:
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尚可区分,不够成近似商标。
三、成功要旨:
1、对各商标轮廓区别的敏锐描述
2、对《审查审理指南》同类案例的恰当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