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永康市林氏餐饮管理公司是浙江金华地区的大型家族企业,其烹饪技术高超,其独创的“鹭味”风格菜肴享誉全国,历来为广大食客所喜爱、传颂,不远千里专程前来品尝。
申请人近些年因推进知产战略,树立品牌意识,积极申请注册商标,但其申请商标因近似问题被驳回,为维护自身权益,特委托我司进行驳回复审阶段的代理业务。
我公司首先认真查询引证商标资料,提出该商标状态不稳定,做出缓裁申请。而后,通过“撤销三年不使用”制度,以引证商标未实际使用为证据申请撤销。经过我司一系列组合拳手段,成功排除申请人权利障碍。
终于,商标局认定:“引证商标与申请商标不存在权利冲突”,申请商标得以成功注册,其权利获得保护,老品牌旧貌换新颜得以成功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