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艾制品有限公司,是河南省当地广富盛名的养生营养品公司机构,其产品以美容养生为主要特色,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热烈欢迎与青睐。为了进一步明确商标特色,保护其知产成果,积极注册商标。但不幸其设计的图案因为其近似问题被驳回,在我司的劝说下,积极开展复审工作。
我司在撰写文案过程中,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音、形、义进行详细对比阐述,着重强调两商标的显著部分分别为文字部分,而具体上两商标的文字差异在视觉外观上相当巨大;从读音呼叫上看,音节长度不同,首字发音迥异,不构成近似商标。
终于,我司观点得到商标局的认可,申请商标得以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