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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第53943855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添加时间:2022-09-15 09:12:18   浏览次数:322  

 

本案中,申请商标的权利已经因为三年不使用而被商标局决定撤销,不能作为引证商标使用,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障碍。

本案给广大商家的教育启示为:商标注册后不论是自己使用还是通过授权许可的方式布局,一定要积极使用,否则会因为三年不使用被商标局撤销。

本案给代理机构的启示是,进行商标的注册复审同时,也要积极利用撤三申请,对引证商标构成的在先权利障碍进行巧妙排除,多方面组合拳对客户的合法权利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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