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申请商标是我市的美容护肤品企业的主要商标品牌:洗脸猫。其设计独具匠心、充满创意。但是不幸在商标申请阶段被商标局因为近似问题被驳回。
申请人在委托我司进行驳回复审之后,我司通过进一步的了解案情,对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进行了全面和巧妙地对比,在音、形、义方面进行全面阐述:
1、显著部分上看:本案申请商标与引证均为图文组合商标,按照我国民众认知习惯,其显著部分为文字部分。而本案中各商标的文字图形均不相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2、呼叫上差异明显:申请与引证商标的声母、韵母均不相同,毫不相关、音节个数也是参差不齐。
3、含义上大相径庭:申请商标“洗脸猫”其含义为一只洗脸的可爱猫咪。而引证1-2均为臆造词汇,没有含义、并非近似商标。
4、整体布局与图形轮廓上也存在明显差异
终于我司观点被商标局采纳,申请商标得以成功注册。